2015年3月,《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报告(2014年度)》在北京发布,报告说明,近几年中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15.5亿吨~24亿吨之间,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%。
结合深圳特区的立法权和先行先试权,建议修改《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》,在保证配套停车位的基础上,鼓励开发商建设地上楼层停车库,且地上停车库面积不计算在容积率之内。
一、减少建筑渣土。根据不同城市要求,完善建筑面积与停车位的配比,建设楼层停车场作为公共建筑面积能减小建设用地容积率,降低建筑开发时向下挖掘的深度,由此减少建筑渣土的产生,有效地解决渣土处理难的问题,减少建筑渣土在城市治理中的安全风险隐患,保障城市治理安全。
二、缓解市民停车位紧张难题。建设地下停车位所耗费的成本远大于在地面建设的成本,但是在当前《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》规定下,房地产企业为提高容积率,提高房地产开发利润,就必须选择扩大地下车库面积。完善法规后,公司能够选择在楼层建设停车位,以节省大量成本,并且在同等成本下可以建设更多的停车位,以满足市民的需求。
三、符合水弹性城市建设理念,建设绿色城市。渣土的挖掘、处置都会对周围环境的大气、水等造成重大破坏,完善法规后,建筑渣土数量减少,能大大降低渣土随意处理对大气环境、水环境造成的破坏,降低城市内涝的危害,符合水弹性城市、生态城市的建设理念。

